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张海霞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52325********202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新2325民初2464号 |
案号 |
(2020)新2325执208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奇台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倪韬、张海霞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王惠英借款本金1410000元,利息238300元,两项合计1648300元;二、被告倪韬、张海霞自2018年10月1日起按照月利率18‰计算1410000元的利息至2018年12月31日止三、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奇台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新疆 |
立案日期 |
2020-09-16 |
发布时间 |
2020-12-0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