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张鹏飞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220881********1911
执行依据文号
(2020)吉0881民初1258号、(2020)吉08民终826号
案号
(2020)吉0881执181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洮南市人民法院、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张鹏飞在本判决生效后立即给付原告王跃兴、周百文收粮款87904.00元,并支付利息(自2020年5月18日起至给付之日止,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案件受理费999.00元,由被告张鹏飞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洮南市人民法院
省份
吉林
立案日期
2020-11-13
发布时间
2020-12-0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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