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赖安慧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13101********3216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藏0103民初1382号
案号
(2020)藏0103执69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拉萨市堆龙德庆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一、被告赖安慧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安居鲜肉店支付欠款33 790元、利息740.97元,共计34 530.97元;二、驳回原告安居鲜肉店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759.75元(原告已预交),减半收取计379.88元,由原告安居鲜肉店负担38.19元;由被告赖安慧负担341.69元(该费用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缴纳)。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堆龙德庆县人民法院
省份
西藏
立案日期
2020-07-07
发布时间
2020-12-0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