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马力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10702********1215
执行依据文号
(2020)川0781民初3950号
案号
(2020)川0781执179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江油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限被告马力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归还借款143591.58元及利息(利息计算: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自2019年6月1日起计算至2019年8月19日的利息和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自2019年8月20日起计算至款项清偿之日止);本案减半收取案件受理费2017元,由被告马力承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江油市人民法院
省份
四川
立案日期
2020-10-09
发布时间
2020-12-0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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