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崔超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1502********891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鄂1087民初1213号 |
案号 |
(2020)鄂1087执93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松滋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崔延岭偿还原告刘杨借款99万元,定于2017年8月25日偿还原告刘杨欠款9万元;被告崔延岭从2017年9月起每月25日给付原告5万元至清偿之日止;从2017年9月起计付利息(按月利率1%分段据实计算),定于2019年2月25日前偿还完毕。二、担保人崔超承担连带担保责任,至本息清偿之日止。三、如果被告崔延岭未按照本协议履行,原告刘杨则从2017年7月12日起按月息1分计算利息,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至清偿之日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松滋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北 |
立案日期 |
2020-11-16 |
发布时间 |
2020-12-0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