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钟海波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20521********4416
执行依据文号
(2017)鄂1124民初519号民事调解书
案号
(2020)鄂1124执71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湖北省英山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钟海波经营的英山县温泉镇毕升大道“简朴寨”农家菜馆自2011年至2016年间欠原告王水彬冷冻食品货款累计89467元,由钟海波于2017年10月15日前还款20000元,于2017年农历年底前还款25000元,于2018年端午节前还款10000元,于2018年中秋节前还款15000元,于2018年农历年底前还清。二、案件受理费2036元,减半收取计1018元,原告王水彬和被告钟海波各负担509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英山县人民法院
省份
湖北
立案日期
2020-10-12
发布时间
2020-12-0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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