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玛纳斯县富贵超市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4223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新2324民初1294号 |
案号 |
(2019)新2324执29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玛纳斯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玛纳斯县富贵超市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原告石河子市嘉佰商行支付货款57424.5元;二、驳回原告石河子市嘉佰商行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238元,减半收取计619元,邮寄送达费45元,合计664元,由被告玛纳斯县富贵超市负担,与上述款项一并向原告石河子市嘉佰商行付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玛纳斯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新疆 |
立案日期 |
2019-02-21 |
发布时间 |
2019-08-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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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林碎友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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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新疆昌吉州玛纳斯县团结中路(中心农贸市场二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