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府谷县恒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4500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豫0322民初632号 |
案号 |
(2020)豫0322执94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孟津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府谷县恒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货款155000元及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从2016年8月1日起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二、驳回原告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4300元,减半收取2150元,由被告府谷县恒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承担,并由被告自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向本院交纳。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孟津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0-09-03 |
发布时间 |
2020-12-0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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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王乃荣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10822745002895G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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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陕西省榆林市府谷县新民镇王义山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