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文明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12927********4778
执行依据文号
(2019)川1322民初3239号
案号
(2020)川1322执133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营山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文明、刘春贺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偿还原告四川营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借款本金40000元及相应利息(利息按借款时的约定利率计算,时间从借款之日起至本判决指定的履行期限或指定履行期限届满前实际履行之日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营山县人民法院
省份
四川
立案日期
2020-10-12
发布时间
2020-12-0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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