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秦帅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0685********061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京0101民初6893号 |
案号 |
(2020)京0101执821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秦帅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在腾讯网首页刊登向原告深圳美极天使国际商务咨询有限公司赔礼道歉的声明(持续刊登时间为十日),致歉内容由本院审核。如被告秦帅逾期未履行上述义务,本院将在全国发行的报纸上刊登本判决书的主要内容,费用由被告秦帅承担;二、被告秦帅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深圳美极天使国际商务咨询有限公司公证费1010元、律师费10 000元、经济损失50 000元;三、驳回原告深圳美极天使国际商务咨询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546元,由被告秦帅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公告费560元,由被告秦帅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北京 |
立案日期 |
2020-11-02 |
发布时间 |
2020-12-0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