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太原市锦绣柳林河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7644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晋0106民初2318号 |
案号 |
(2020)晋0106执423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太原市锦绣柳林河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太原市城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迎泽信用社借款本金一千七百四十三万九千元,至二0一九年二月二十一日的利息、罚息共计八百二十二万一千七百二十三元三角八分,以及自二0一九年二月二十二日起至付清之日止的罚息(按照在月利率千分之八点五的基础上加收百分之五十计息);二、被告太原燕莎大厦有限公司、朱小萍、张园对上述借款本息、及本案诉讼费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在其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太原市锦绣柳林河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追偿;三、驳回原告太原市城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迎泽信用社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以尚未清偿的债务为基数,按照日万分之一点七五向原告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十七万零一百零四元,由被告太原市锦绣柳林河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西 |
立案日期 |
2020-11-13 |
发布时间 |
2020-12-0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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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李建清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40108676445237W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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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太原市尖草坪区柏崖头村柏崖头小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