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丁亮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30183********435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浙0111民初2981号 |
案号 |
(2020)浙0111执384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杭州富阳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杭州大众纸业有限公司支付杭州富阳浙丰小额贷款有限至2019年5月8日止的利息102000元、违约金(罚息、复利)385413.30元及自2019年5月9日起至款项付清日止按月利率15.3%计算的违约金(其中罚息以借款本金2000000元未还部分为基数,复利以借款利息102000元为基数,暂计至2020年10月26日,罚息为347820元,复利为27934.74元),再扣减已支付的违约金12141.5元;2、李敏翔、丁亮、丁国金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浙江 |
立案日期 |
2020-11-04 |
发布时间 |
2020-12-0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