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丁亮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30183********4351
执行依据文号
(2019)浙0111民初2981号
案号
(2020)浙0111执384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杭州富阳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杭州大众纸业有限公司支付杭州富阳浙丰小额贷款有限至2019年5月8日止的利息102000元、违约金(罚息、复利)385413.30元及自2019年5月9日起至款项付清日止按月利率15.3%计算的违约金(其中罚息以借款本金2000000元未还部分为基数,复利以借款利息102000元为基数,暂计至2020年10月26日,罚息为347820元,复利为27934.74元),再扣减已支付的违约金12141.5元;2、李敏翔、丁亮、丁国金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
省份
浙江
立案日期
2020-11-04
发布时间
2020-12-0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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