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彭成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1321********233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川1321民初3586号 |
案号 |
(2020)川1321执恢153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南部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彭成自愿分两期向原告何俊君支付水泥款45000元。二、案件受理费500元,被告彭成自愿负担。三、原、被告双方无其他争议。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南部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四川 |
立案日期 |
2020-10-28 |
发布时间 |
2020-12-0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