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栾敏达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10108********633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京0108民初37763号 |
案号 |
(2020)京0108执2233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北京一碗天下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向华农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支付理赔款992 349.86元;二、北京一碗天下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向华农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支付逾期付款损失(以992 349.86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自2018年11月1日起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止);三、栾敏达、南鹏、胡锐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6862元(华农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已预交),由北京一碗天下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栾敏达、南鹏、胡锐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北京 |
立案日期 |
2020-10-20 |
发布时间 |
2020-12-0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违反财产报告制度,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