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梅河口市利鑫装备材料制造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4463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吉0581民初1784号 |
案号 |
(2020)吉0581执190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梅河口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梅河口市利鑫装备材料制造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偿还原告施长林借款本金20万元及利息(自2013年9月7日起,利率按2020年9月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计算),利随本清。二、驳回原告施长林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420.00元(已减半),由被告梅河口市利鑫装备材料制造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梅河口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吉林 |
立案日期 |
2020-11-11 |
发布时间 |
2020-12-0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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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王世忠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20581244633808P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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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梅河口市新合镇工业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