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汤辉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31023********6618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浙1023民特1208号
案号
(2020)浙1023执369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台州天台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汤辉应支付李强货款39033元,款分二期付清:第一期^~^于2020年10月1日前支付货款20000元;第二期于2020年12^~^月30日前支付货款19033元。^~^二、如汤辉未按上述约定履行任一期付款义务,则李强有权^~^就未履行部分一并申请强制执行,并有权主张利息(利息以偿还^~^借款本金为基数按月利率10‰自2020年8月1日起计算至款项^~^履行完之日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天台县人民法院
省份
浙江
立案日期
2020-12-01
发布时间
2020-12-1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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