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绍兴奕华针纺织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747030****
执行依据文号
(2015)武新商初字第00127号
案号
(2020)苏0412执恢48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绍兴奕华针纺织有限公司应支付给原告常州普菲特化工有限公司价款245000元,并赔偿该款中123000元自2015年5月19日起、另122000元自2015年8月11日起至还清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损失,均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一并支付给原告常州普菲特化工有限公司。二、被告金国良、施彩华对被告绍兴奕华针纺织有限公司应当5支付给常州普菲特化工有限公司的价款245000元,承担连带偿还责任。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三、驳回原告常州普菲特化工有限公司的其余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488元、财产保全费1820元,均由被告绍兴奕华针纺织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递交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0-06-24
发布时间
2020-12-0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金国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6217470306891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绍兴市柯桥区安昌镇海盐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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