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王兴云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13434********0015
执行依据文号
(2017)川3434民初524号
案号
(2017)川3434执26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越西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易国元、王兴云、四川兴越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偿还原告宋加林借款本金370 638元及利息,此款分别于2017年6月30日前一次性偿还本金170 638元,2017年7月30日前一次性偿还本金100 000元,2017年8月30日前偿还剩余本金100 000元及利息。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越西县人民法院
省份
四川
立案日期
2017-08-02
发布时间
2017-09-2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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