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桂林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9885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桂0305民初2646号 |
案号 |
(2019)桂0305执35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被告桂林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向原告秦琳支付债权转让款1050000元及利息〔利息计算:以1050000元为基数,自2014年5月12日起按月息2%计算至付清之日止,其中计算至2018年10月12日止的利息为879400元(1050000元×2%月利×53个月-233600元)〕。 本案案件受理费22614元(原告已预付本院),由被告负担。上述应付款项,义务人应于判决书生效后十五日内付清,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权利人可在本案生效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限最后一日起二年内,向本院或向本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19-03-18 |
发布时间 |
2019-06-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陆志全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50300198855652Y |
登记机关 |
桂林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桂林市漓江路4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