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高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0728********751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豫0108民初745号 |
案号 |
(2018)豫0108执102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被告周芹、高军、孙龙、河南中部医药物流中心有限公司于2018年2月28日前偿还原告郑州市惠济区中实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借款本金500万元,并自2015年7月1日起按月利率2%支付该款利息至欠款还清之日止。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55200元,减半收取27600元,保全费5000元,共计32600元,由四被告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18-04-12 |
发布时间 |
2018-04-1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