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杜勇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2922********457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粤0306民初28908号 |
案号 |
(2020)粤0306执2744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网上立案编号【z10320201623015】。一、被告杜勇、陈丙学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四川众山化工有限公司支付货款231,398.95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逾期付款违约金以231,398.95元为基数,按照每日万分之五的标准,自2018年9月1日起计至款项付清之日止);二、被告惠州市精钻达电子有限公司应对被告杜勇、陈丙学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0-10-13 |
发布时间 |
2020-12-1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