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祝海龙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30523********001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浙安证金融字第377号 |
案号 |
(2020)浙0523执180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安吉县公证处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祝海龙、胡亮亮;执行标的:贷款本金人民币1096666.84元、利息及逾期利息15361.02元,实现债权的费用(律师代理费)49000元,合计人民币1161027.86元。(注:2020年1月6日后的贷款利息、逾期利息按合同约定的利率按时计付)。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安吉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浙江 |
立案日期 |
2020-07-16 |
发布时间 |
2020-12-1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