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操时勇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12527********001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陕1026民初277号 |
案号 |
(2020)陕1026执56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柞水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操时勇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清偿原告王雅借款100000元及利息(按月利率2%,从2016年9月26日起计算至借款清偿之日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823.00元,公告费567.10元,共计3390.10元,由原告王雅负担540元,被告操时勇2850.10元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柞水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陕西 |
立案日期 |
2020-11-02 |
发布时间 |
2020-12-1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