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杜秀明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12326********651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陕0726民初589号 |
案号 |
(2020)陕0726执66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宁强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限被告杜秀明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给原告柯朋清偿借款本金85000元及借期两个月内的利息3400元,合计88400元;逾期之后的借款利息按照年利率24%自2020年5月1日起计算至该借款本金实际清偿完毕之日止;二、由被告牟天军对上述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050元,减半收取1025元,由被告杜秀明、牟天军共同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宁强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陕西 |
立案日期 |
2020-10-20 |
发布时间 |
2020-12-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