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李松林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50521********481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桂0702民初598号 |
案号 |
(2020)桂0702执230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钦州市钦南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李松林向原告广西钦州鹏达门窗节能玻璃有限公司支付货款人民币39646元及利息(利息计算:以尚欠货款为基数,按年利率6%,从2020年2月17日起计至还清货款之日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钦州市钦南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0-11-10 |
发布时间 |
2020-12-1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