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潘磊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210203********3512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辽0213民初7825号
案号
(2020)辽0213执154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大连市金州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潘成全于2020年4月15日前偿还原告借款本金500万元;二、被告潘成全于2020年4月15日之前偿还借款期限内利息35756.07元及逾期罚息(罚息自2018年6月22日起,以本金500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5.12%计算,直至借款本金还清之日止);三、被告潘磊对上述一、二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四、原告大连金州联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被告潘勇合的产权证号为(西私有)2015302767号坐落于大连市西岗区新开路69号32层1号面积165.78平方米的房屋和(西私有)2015302766号大连市西岗区新开路69号32层6号面积148.65平方米的房屋享有优先受偿权;五、本案案件受理费23530元由被告潘成全、潘磊、潘勇合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大连市金州区人民法院
省份
辽宁
立案日期
2020-06-15
发布时间
2020-12-1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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