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冯兵兵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42326********1210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晋0105民初58号
案号
(2020)晋0105执505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原、被告一致确认借款本金为95000元。二、原被告一致同意被告张雪梅、冯兵兵偿还原告本金及利息共计115000元。具体还款方式为:2020年4月30日前偿还原告3000元,2020年5月31日前偿还原告3000元,2020年6月30日前偿还原告3000元; 2020年7月31前偿还原告10000元,2020年8月31日前偿还原告10000元,2020年9月30日前偿还原告10000元,2020年10月31日前偿还原告10000元;剩余66000元于2020年11月30日前一次性偿还原告。三、若被告未按期足额支付上述任一笔款项,则原告有权要求被告一次性支付:(1)借款本金95000元;(2)以95000元为基数自2017年9月1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照年利率24%计算的利息,该利息应核减被告已经偿还的利息17600元及达成本调解协议后被告已经归还的款项。四、双方就本案再无任何纠纷。五、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695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张雪梅、冯兵兵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法院
省份
山西
立案日期
2020-09-15
发布时间
2020-12-1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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