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于建宁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54128********031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新4028民初1371号 |
案号 |
(2020)新4028执56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尼勒克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于建宁、秦岚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原告克孜尔别克·珠玛德力借款本金53000元;二、被告于建宁、秦岚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原告克孜尔别克·珠玛德力借款利息2650元;本案受理费1274元,减半收取637元,由原告克孜尔别克·珠玛德力负担42元,被告于建宁、秦岚负担595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尼勒克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新疆 |
立案日期 |
2020-10-01 |
发布时间 |
2020-12-1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