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青岛夏润石油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83685****
执行依据文号
(2016)鲁0285民初5474号
案号
(2018)鲁0285执262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莱西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青岛夏润石油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偿还原告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西店埠支行朴木分理处借款本金3940000元;二、被告青岛夏润石油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向原告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西店埠支行朴木分理处支付自2015年3月11日起至2016年9月6日止借款利息1222896元;三、被告青岛夏润石油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向原告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西店埠支行朴木分理处支付本金3940000元自2016年9月7日起至借款清偿之日止按年利率24%计算的逾期利息;上述一、二、三项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履行。四、被告张献志、青岛万通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张宪青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五、被告张献志、青岛万通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张宪青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青岛夏润石油机械科技有限公司追偿。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7940元,保全费5000元,共计52940元,由被告青岛夏润石油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张献志、青岛万通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张宪青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莱西市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18-12-04
发布时间
2019-02-1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2018)鲁0285执2623号
立案日期
2018-12-04
执行法院
莱西市人民法院
执行标的
5215836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张兆武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2855836851006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青岛莱西市夏格庄镇长江路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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