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李平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30823********5011
执行依据文号
(2016)京0112民初40694号
案号
(2019)京0112执367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北京泽恩睿智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给付原告安徽省和县第二建筑安装劳务公司代其履行的(2015)通民初字第07047号案件案款及案件受理费209 498.26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执行清;二、被告杨克新、宋从俊给付原告安徽省和县第二建筑安装劳务公司代其履行的(2015)通民初字第07047号案件案款及案件受理费209 498.26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执行清;三、被告李平给付原告安徽省和县第二建筑安装劳务公司代其履行的(2015)通民初字第07047号案件案款及案件受理费209498.26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执行清;四、驳回原告安徽省和县第二建筑安装劳务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省份
北京
立案日期
2019-04-01
发布时间
2019-04-1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2019)京0112执3678号
立案日期
2019-04-01
执行法院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执行标的
213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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