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王利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10521********3723
执行依据文号
(2019)川0521民初1656号
案号
(2020)川0521执98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泸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撤销被告王利将位于四川泸县玄滩镇湖滨街31号1幢1单元2楼3号房屋(备案登记号为2016003748,备案合同号为2016003038)及装修财产赠与第三人邱光付的法律行为;二、驳回原告邱宗明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4,400元,财产保全费4,020元,共计8,420元,由被告邱高水、王利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泸县人民法院
省份
四川
立案日期
2020-08-03
发布时间
2020-12-1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