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福州高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1133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樟民初字第1560号 |
案号 |
(2015)樟执字第0069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永泰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福州高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偿还原告阮林锦借款本金人民币300万元及利息(利息自2015年5月14日起按月利率2%计付至借款还清之日止),分期还款如下:2015年10月31日前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计50万元;2015年11月15日前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计50万元;余欠借款本金及利息于2015年12月31日前全部还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福州市永泰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福建 |
立案日期 |
2015-12-08 |
发布时间 |
2016-01-1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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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黄逸秋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5010061133320XP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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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福州市五一北路106号新侨联广场27-28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