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谷伟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30423********077X
执行依据文号
(2018)冀0403刑初293号
案号
(2020)冀0403执109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一、被告人谷伟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又六个月。(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8年4月13日起至2022年10月12日止)。二、被告人谷伟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人民币625464.72元。(上述赔偿款项自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付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省份
河北
立案日期
2020-07-09
发布时间
2020-12-1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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