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张浪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21221********531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鄂1202民初1343号 |
案号 |
(2020)鄂1202执136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诉调中心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张浪欠原告邹家武借款30000元,并承担原告律师费5000元,合计35000元,如果被告从2020年6月20日起每月20日前还款7000元,直至还清为止,则本案履行完毕;如果被告不按上述任一期限履行债务,则视为全部债务已到期,原告有权申请强制执行,被告还应支付逾期付款利息(以欠付金额为基数,按年利率6%从2020年5月2日起计算到本案履行完毕之日止)。案件受理费338元,由被告张浪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咸宁市咸安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北 |
立案日期 |
2020-07-06 |
发布时间 |
2020-12-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