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李国栋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32423********0610
执行依据文号
(2018)云0422民初234号
案号
(2020)云0422执18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澄江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由被告李国栋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将位于风吹叶(地名)的土地(四至以双方1997年11月16日签订《租赁合同》约定为准)腾还原告澄江县龙街街道办事处忠窑社区居委会白土坡村民小组;二、由被告李国栋自2017年11月21日起按3000/年向原告澄江县龙街街道办事处忠窑社区居委会白土坡村民小组支付逾期腾还土地造成的损失至土地实际腾还之日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澄江市人民法院
省份
云南
立案日期
2020-03-17
发布时间
2020-12-1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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