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韦华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50104********2019
执行依据文号
(2018)桂0702民初1382号
案号
(2020)桂0702执201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钦州市钦南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截止至2018年2月23日,被告韦华确认欠到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钦州明珠支行欠款本金、利息、滞纳金及手续费共计40978.24元,并自2018年2月24日起以34991.88元为本金,按信用卡合同约定的方式计算利息、违约金、滞纳金直至还清为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钦州市钦南区人民法院
省份
广西
立案日期
2020-10-13
发布时间
2020-12-1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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