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曾添生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62131********3312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赣0730民初892号
案号
(2020)赣0730执121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宁都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曾添生、邱冬秀欠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都县支行借款本金200万元及利息18207.7元及2019年11月12日至清偿之日止的利息按合同约定利率计算,被告曾添生、邱冬秀自愿于2020年5月30日前偿还原告借款本金50万元,剩余借款本金150万元及所欠所有利息于2020年7月30日前一次性还清,原告表示同意。 二、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都县支行对被告曾添生位于宁都县梅江镇梅江西路(房产证号为:宁国用(2006)字第01041715号、宁房权证(2005)字第0200023711、宁房权证(2005)字第0200023703、宁房权证(2005)字第0200023713、宁房权证(2005)字第0200023712)的房产变卖/拍卖所得价款具有优先受偿权。案件受理费22945元,减半收取11473元,由被告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宁都县人民法院
省份
江西
立案日期
2020-08-06
发布时间
2020-12-1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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