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沈小平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50304********1531
执行依据文号
(2011)象民二初字第92号
案号
(2020)桂0304执恢29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一、被告桂林沈小平商贸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被告沈小平归还原告党鸿霖借款人民币30000元,并支付利息9000元。二、被告沈小平归还原告党鸿霖借款人民币2400元。本案案受理费835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桂林沈小平商贸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被告沈小平承担并支付原告。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法院
省份
广西
立案日期
2020-10-12
发布时间
2020-12-1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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