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龚辉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22802********031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桂0203民初5731号 |
案号 |
(2020)桂0203执307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龚辉赔偿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市分公司经济损失110000元。上述应付款项,义务人应于本案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完毕,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500元(原告已预交),减半收取1250元,由被告龚辉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0-09-09 |
发布时间 |
2020-12-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