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太原市科拉斯新型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7016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晋0105民初4422号 |
案号 |
(2020)晋0105执594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太原王氏醋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归还原告山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特别流转金1000000元、支付原告自2020年3月21日起至实际还清之日止按照年利率3.2%计算的利息。二、被告太原王氏醋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山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自2020年3月21日起至实际还清之日止、以借款本金1000000元为基数、按照特别流转金年利率3.2%的30%计算的违约金。三、被告太原王氏醋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山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律师费10000元。四、被告太原市科拉斯新型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对上述本判决第(一)、(二)、(三)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五、驳回原告山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7068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太原王氏醋业有限公司、太原市科拉斯新型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共同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西 |
立案日期 |
2020-10-22 |
发布时间 |
2020-12-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王锦爱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40121670167301P |
登记机关 |
清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清徐县经济开发区307国道油房堡段东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