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中晨路桥建筑(北京)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1835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桂0107民初7030号 |
案号 |
(2019)桂0107执219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中晨路桥建筑(北京)有限公司广西第一分公司向原告徐健军返还履约保证金30000元;二、被告中晨路桥建筑(北京)有限公司广西第一分公司向原告徐健军赔偿利息损失(计算方法:以履约保证金30000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流动资金贷款利率、从2016年8月27日计算至被告中晨路桥建筑(北京)有限公司广西第一分公司付清前述款项之日止,计算得出利息总额后,被告中晨路桥建筑(北京)有限公司广西第一分公司负担其中的50%);三、被告中晨路桥建筑(北京)有限公司对被告中晨路桥建筑(北京)有限公司广西第一分公司的前述第一项、第二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四、驳回原告徐健军的其他诉讼请求。上述义务,义务人应于本案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完毕,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权利人可在本案生效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限最后一日起二年内,向本院或与本院同级的被执行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案件受理费1961元,公告费260元,合计2221元(原告徐健军已预交),由原告徐健军负担1425元,被告中晨路桥建筑(北京)有限公司、中晨路桥建筑(北京)有限公司广西第一分公司共同负担796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19-06-18 |
发布时间 |
2019-07-0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
(2019)桂0107执2191号 |
立案日期 |
2019-06-18 |
执行法院 |
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35081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夏洪洲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108318356517R |
登记机关 |
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地锦路33号院1号楼1层4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