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许海波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31081********755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浙1002民督778号 |
案号 |
(2020)浙1002执531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台州椒江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申请人许海波应当给付申请人浙江台州椒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府大道支行借款本金500000元及利息、罚息、复利等(截至2020 8月21日为28395.18元,自2020年8月22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合同约定的逾期利率计算,以月利率2%为限)。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浙江 |
立案日期 |
2020-12-07 |
发布时间 |
2020-12-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