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马广宁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10623********019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陕0625民初117号 |
案号 |
(2020)陕0625执86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志丹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马广宁、陕西正道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5日内支付原告张静45000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志丹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陕西 |
立案日期 |
2020-10-09 |
发布时间 |
2020-12-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