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文兵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3125********221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川1824刑初49号 |
案号 |
(2020)川1824执67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石棉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人文兵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四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罚金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逾期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四川省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石棉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四川 |
立案日期 |
2020-12-08 |
发布时间 |
2020-12-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