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李静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0502********472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川0524刑初55号 |
案号 |
(2020)川0524执132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叙永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责令被告人李静将违法所得人民币五万二千元退赔被害人。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四川省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叙永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四川 |
立案日期 |
2020-11-09 |
发布时间 |
2020-12-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