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张超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22826********551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鄂2826民初3号 |
案号 |
(2020)鄂2826执135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咸丰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张超向黄飙偿还借款本金800000元,并从2015年2月5日起以本金800000元为基数按照月利率千分之二十计算利息至偿还完毕之日止,利随本清;二、案件受理费11599元(已减半收取),由张超负担570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咸丰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北 |
立案日期 |
2020-11-12 |
发布时间 |
2020-12-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