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梅春风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22130********561X
执行依据文号
(2020)鄂1127民初991号
案号
(2020)鄂1127执98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湖北省黄梅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请求被告偿还借款本金15万元及利息72000元(利息以15万元为本金按月利率1.5%算至2020年5月4日),以后的利息以15万元为本金按月利率1.5%算至清偿之日。2.由被告承担本案的一切诉讼费用。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黄梅县人民法院
省份
湖北
立案日期
2020-08-26
发布时间
2020-12-1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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