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袁超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50721********7773
执行依据文号
(2019)桂0702民初2376号
案号
(2020)桂0702执91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钦州市钦南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黄扬扬、袁超应当偿还原告广西钦州市万嘉垃圾清运有限公司136771元并支付利息(利息以136771元为本金,按年利率24%计付,从2016年5月31日起计至还清之日止); 本案受理费3036元,公告费700元,合计3736元,由被告黄扬扬、袁超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钦州市钦南区人民法院
省份
广西
立案日期
2020-06-16
发布时间
2020-12-1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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