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江戈亮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40232********0013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粤0204民初531号
案号
(2020)粤0204执172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网上立案编号【z10191207600906】。1、被告江戈亮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韶关市雅华家居有限公司付清租金80000元及违约金(自2019年5月1日起按照年利率24%支付违约金至付清日止);2、被告江戈亮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韶关市雅华家居有限公司付清水电费3896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20-09-16
发布时间
2020-12-1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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