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江戈亮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40232********001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粤0204民初531号 |
案号 |
(2020)粤0204执172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网上立案编号【z10191207600906】。1、被告江戈亮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韶关市雅华家居有限公司付清租金80000元及违约金(自2019年5月1日起按照年利率24%支付违约金至付清日止);2、被告江戈亮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韶关市雅华家居有限公司付清水电费3896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0-09-16 |
发布时间 |
2020-12-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