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孔祥忠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72922********8757
执行依据文号
(2020)鲁17民终2182号民事判决书
案号
(2020)鲁1702执258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孔祥忠、菏泽毓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共同向原告蒋卫星支付律师代理费48000元、偿还借款本金200万元及利息,其中2018年7月6日之前合计805500元;自2018年7月6日起至借款本息清偿之日止,以200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6%计算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20-10-26
发布时间
2020-12-1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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